各地积极有序安置税费改革涉及人员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10-3-5 10:40:06 阅读人数:97
 
   

各地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成品油税费改革人员安置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继续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积极有序地推进改革涉及人员安置工作。交通运输部公路局根据各地月报情况统计,截至今年1月底,全国累计安置改革涉及人员292579名,占改革涉及总人数的65.47%

据悉,在已安置人员中,公路养路费征稽人员已安置比例为49.5%;公路运输管理费征稽人员已安置比例为85.18%;水上三费征稽人员已安置比例为85.76%;政府还贷二级公路通行费征收人员已安置比例为43.91%

在各省(区、市)中,海南、云南、宁夏、山东、重庆、湖南、辽宁、陕西、甘肃、北京等10个省(区、市)和长航系统均已初步完成改革涉及人员安置工作,江苏省改革涉及人员安置比例也达到93.23%

全国已有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福建、重庆、宁夏等9个省(区、市)初步完成了地税系统接收人员的相关工作,共录用原公路养路费征稽管理人员135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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